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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国家能源领域合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3 16:14:57     来源: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网

编者按:中国欧盟能源合作历史久远,成果丰硕。国家能源局与欧盟能源总司于2005年建立了政府间能源交流合作机制,与多个欧盟成员国近年来建立了双边能源对话交流机制。今年,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推动与欧洲国家和相关组织的对话交流机制,配合第二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的契机,与欧盟能源总司适时举办第九次中欧能源对话。

 

我与欧盟能源总司开展的合作

 

国家能源局与欧盟能源总司于2005年建立了政府间能源交流合作机制,每年一次轮流在中国和欧盟举办中欧能源政策对话,至今双方已举办8次对话,内容包括能源政策、能源安全、能源基础设施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交流,并达成了一系列合作成果。为落实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共识,国家能源局与欧盟能源总司于2019年共同成立了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ECECP),旨在加强双方在能源政策和商业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中欧能源政策对话根据2005年9月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签署的《中国-欧盟能源交通战略对话谅解备忘录》,中国与欧盟建立了政府间能源交流机制—中欧能源政策对话,至今已举办8次。在对话期间,双方先后签署了《中欧能源联合声明》(2013年)、《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16-2020)》(2016年)、《落实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工作计划(2017-2018年)》(2017年)、《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联合声明》(2019年)等合作文件,推动双方在能源政策、能源技术、能源产业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中欧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项目(ECECP)。ECECP由国家能源局与欧盟能源总司共同发起,旨在落实双方分别于2016年和2019年签署的《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和《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欧盟为此提供350万欧元经费。项目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启动,执行期3年。ECECP主要目标是,促进双方在能源政策、能源技术、能源产业等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重点围绕能源系统、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和创新实体四大领域,结合我国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欧洲先进能源技术、装备和解决方案,发挥互补优势,推动合作成果落地、引领中欧能源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国家能源局和欧盟成立ECECP指导委员会,中方由国家能源局牵头,邀请发改委、科技部和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参加,与欧方共同开展ECECP项目合作。

今年4月底,ECECP已圆满完成第一年度工作任务,包括组织开展17次研讨会和专家对话会等活动,编写提交三份涉及中欧电力市场和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建设和一体化的研究报告等。今年5月15日,中欧双方以视频方式召开中欧能源合作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启动第二年度工作计划。

 

我与欧盟国家能源合作机制

 

与多个欧盟成员国近年来建立了双边能源对话交流机制,其中包括中法能源对话、中瑞(士)能源工作组会议、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中德能源工作组会议、中丹海上风电交流等。依托上述机制平台,我与欧盟及其成员国在能源转型、核电、先进光伏、储能、系统灵活性、清洁供暖与制冷、能源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不断拓展与深化。

截止2019年,中欧相关能源合作机制的工作有:2018年12月,国家能源局与法国生态转型部能源气候署在北京召开中法第二次能源对话,并签署会议纪要。2019年12月,国家能源局与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召开中国—瑞士能源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2019年4月,国家能源局与芬兰能源环境住房部共同召开中芬能源工作组第二次会议。2019年11月,国家能源局与德国经济能源部举办第8次中德能源工作组会(司局级)。

 

中欧能源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中欧双方主要在核电、电力、油气和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

研究项目合作除了中欧能源合作平台(ECECP)项目为落实中德能源工作组合作备忘录有关内容,国家能源局与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共同开展中德能源转型研究二期项目,围绕能源系统转型、电力市场改革、可再生能源等进行深入研究。目前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待第一期项目正式收尾后即可着手开展二期项目的实施。

电力领域合作。我企业与欧盟国家能源企业在电力领域开展了各领域合作,合作范围广、成果丰硕,其中包括电力项目投资、建设,电网运行管理、升级改造,以及电力设备出口、维护和培训等。如华电集团在罗马尼亚投资开发罗维纳里煤电项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入股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和希腊国家电网公司等。目前,双方企业在合作中,已从中国、当地的合作,发展到共同开发第三国合作机会。

油气领域合作。一直以来,我企业与法国道达尔、苏伊士环能集团,荷兰壳牌、葡萄牙石油公司等油气企业,在油气勘探开发、油气资源贸易、炼油和成品油销售等领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合作范围已从两国拓展到第三方市场,收到良好成效。

核电领域合作我企业与欧盟企业在核电站建设、合作开发第三国核电市场、共同研发新堆型等方面开展了长期合作。

一是台山核电项目,目前台山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1号机组于2018年12月13日正式投入商运,成为全球第一台投入商运的EPR反应堆。2号机组也于2019年9月7日投入商运。目前两台机组运行情况良好。

二是中法在英国共同投资建设的欣克利角一揽子核电项目,包括:欣克利角(HPC)、塞斯维尔(SZC)和布拉德韦尔(BRB)三个项目。其中,布拉德韦尔项目由中广核集团控股,并采用中国自主研发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工作,2019年年中,欣克利角项目完成核岛筏基混凝土整体浇筑。华龙一号GDA设计审查工作已于2020年2月完成第三阶段,现已进入第四阶段。

三是联合开发中东欧核电市场。我核电企业在保加利亚、捷克等中东欧地区,与当地企业一同开展核电项目技术研发交流等合作,并探讨共同开发和建设核电站等项目合作的可行性。

可再生能源合作。近年来,中欧双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海上风电方面,目前我国已经与丹麦、荷兰建立了海上风电领域的双边合作机制,在政策、规划、技术和标准上开展交流与对接。多年来,我企业国投电力、上海电气、长江三峡等中国企业与欧盟企业在股权投资与项目合作上开展了多项合作。2019年上半年,法国电力集团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合作,共同投资位于江苏省沿海的东台四期和五期海上风电项目,这是法国电力集团在中国开展的首批海上风电项目,也是外资首次投资和运营中国海上风电项目;光伏方面,我国对欧盟国家光伏组件出口额持续增长,晶科电力、正泰新能源等企业相继在荷兰、西班牙等国中标光伏电站项目,双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另外,在地热能、生物燃气、水电开发等方面,我企业与欧洲有关国家也开展了丰富而互利共赢的合作。

今年,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推动与欧洲国家和相关组织的对话交流机制,配合国家重要外事活动,做好能源外交工作。配合第二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的契机,与欧盟能源总司适时举办第九次中欧能源对话

 

责任编辑: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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