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是由从事农村能源建设领域的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等企、事业单位、社团机构自愿组成,并经民政部批准的跨部门全国性行业社团法人组织。
协会通过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合作活动,全面提高行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实现服务于节能、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事业,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协会接受社团登记主管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为农业部,并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协会目前下设有太阳能热利用、民用清洁炉具、沼气、生物质能、分布式电源、新型液体燃料等六个专业委员会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及生态环境动态》编委会。现有团体会员1076个,凝聚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骨干企业和专家。《动态》主要反映部委及各省相关工作动态、技术发展、企业介绍、热点问题研讨等,每月一期,免费分发各会员单位。
【目标宗旨】
维护全行业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在政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主要职能】
(一)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二)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三)对农村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决策咨询、可行性研究和技术服务;
(四)组织推动沼气、太阳能热利用、节能炉具、新型液体燃料及燃具、小型电源、生物质能转换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推进本行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横向经济联合事项,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市场活动中发生的问题;
(六)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行业和市场发展需要组织举办本行业全国性展览(销)和技术交流活动,编印本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动态,开展本行业技术咨询服务;
(七)配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进行打假,对本行业产品质量进行监控、组织检测,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八)培训本行业职工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
(九)发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考察交流活动。在对外出口、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促进本行业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
(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等单位委托的事项。
(根据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网站资料整理)
编辑: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