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简称:中煤协会,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COAL ASSOCIATION(缩写:CNCA)。是国务院委托国资委管理的,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煤炭行业综合性社会组织。基本涵盖了煤炭生产及销售、基本建设、机械制造、地质勘探、科研设计和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是全国煤炭行业最大的社会组织。2017年4月,协会召开了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理事会现由445人组成,其中,常务理事178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成立以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打造中国煤炭工业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服务宗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支撑体系,搭建工作平台,建设品牌工程,不断增强行业的凝聚力、社会的影响力和综合发展实力,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一流行业协会。2009年被民政部授予5A级协会,2015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协会成为政府认可、会员信赖、具有较强凝聚力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目标宗旨】
本会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推动行业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努力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坚持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为社会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实施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制订和实施煤炭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协调会员关系,不断提高行业凝集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研究与制定,做好法律咨询。参与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反映会员单位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做好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质量、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和规范,组织和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开展产业安全状况调查,参与起草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鉴定,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引进、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受国家相关部门委托,开展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对会员单位的发展状况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为会员单位和政府、社会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
(七)贯彻国家技术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煤炭工业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发展煤炭工业技术的政策建议,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和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和规模化。
(八)加强煤炭工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推动煤炭行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参与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的前期论证。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安全核准的专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预审等工作,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参与行业资质认证和煤炭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煤炭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工作,发布行业新纪录。经授权,开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等评审奖励工作以及有关国家奖项的推荐工作。
(九)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会员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图书。
(十)经授权,开展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参与煤炭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帮助会员单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十一)推进行业改革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推动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十二)参与煤炭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建设,指导煤炭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评选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优秀矿(厂)长、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推介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十三)发展煤炭循环经济,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加大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促进煤炭深加工、煤炭转化和煤层气资源开发与利用。开展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四)协助企业做好煤炭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行业文化、体育、新闻等方面的工作。经授权,设立行业从业人员荣誉制度,发展煤炭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矿区建设。
(十五)行使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外事权,承担引进国外智力有关工作,代表中国煤炭行业并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与国际同业组织、境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国际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单位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损害调查,维护正常的煤炭进出口经营秩序。
(十六)承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接受会员和社会的委托,提供有关专项服务。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网站资料整理)
编辑: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