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国际原子能机构成立于1957年7月29日,是联合国系统中的独立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现任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日本籍)于2009年12月就任,并于2013年9月经机构第57届大会核准连任。
【宗旨】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约》规定了其宗旨: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并尽其所能确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
【成员国】
截至2019年2月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有171个成员国。
【组织机构】
机构与联合国订有关系协议,主要是尊重《联合国宪章》,执行联大决议,每年向联大提交工作报告,必要时,可向安理会报告。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由13个指定理事国和22个选举理事国组成。理事会是机构的决策机构,下设行政预算委员会和技术援助与合作委员会等。秘书处是执行机构,由总干事领导,根据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或决定履行职责,下设总干事办公室、管理司、核科学核应用司、保障司、技术合作司、核能司、核安全与核安保司。
【与中国的关系】
1984年,中国政府向机构递交了接受《规约》的接受书,成为正式成员国。中国重视机构作用,与机构在各领域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积极参与机构理事会、大会等决策机制工作。总干事天野之弥先后对中国进行了5次工作访问。
(根据中国外交部网站资料整理)
编辑:陈建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