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分为弗拉芒、瓦隆和首都布鲁塞尔3个大区,并有荷兰语、法语、德语3个语区,有6个平级政府,即联邦政府、布鲁塞尔首都大区政府、弗拉芒大区和语区政府、瓦隆大区政府、法语语区政府和德语语区政府,各自负责不同领域。联邦负责外交、财政、国防、司法、社保、就业、内政、卫生,掌管司法制度、军队、警察、国债、货币、工资、核电、国企等事务。大区负责国土整治、环境保护、农村发展、水政策、省市财政、公共工程、交通、经济、外贸、农业、能源、科技,并在上述领域具有一定的外交权,如与外国签署经济、科技协定。语区负责文化、教育、视听、医药防治、家庭政策、年轻人政策、社会补贴,并享有上述领域内一定程度的外交权,如与外国签订文化协定。
(根据商务部网站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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