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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亚新几内亚

巴布亚新几内亚

发布时间:2020-08-21 17:16:09     来源: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联合新闻稿(全文)(2016-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联合新闻公报(2004-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0-11-07)


巴新国民议会2020年6月9日至10日全票通过政府提交的《1996年矿产资源开发公司(私有化)法》修正案、《1998年石油和天然气法》修正案和《1992年矿业法》修正案,调整巴新能矿资源开发和利益分享模式。

1996年矿产资源开发公司(私有化)法》修正案重新界定巴新矿产资源开发公司(Miner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mpany,MRDC)职责、业务范围和治理结构,确定将巴新石油、矿产和非常规烃类资源项目及其收益作为信托财产;由MRDC公司作为受托人股东管理上述财产;资源所在地土地主、省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信托受益人。修正案为维持公司独立性,解除了MRDC公司管理的资产的国有性质,从而切断了国内政治变动对公司的影响,但规定MRDC国有股份由在任总理代持。

1998年石油和天然气法》修正案和《1992年矿业法》修正案废除了两部法律部分过时规定,赋予巴新政府在能矿资源开发合作中更强的谈判能力。今后,巴新政府将得以更有效地与国内外资本共同参与能矿领域资源开发,并获取更多收益。


《信使邮报》2020年8月18日报道,矿业部长约翰逊·图克代表巴新政府发布地热资源政策。

这一政策的制定由新西兰政府资助,是巴新首次就地热资源制定专门政策。在政策出台前征求了有关地区土地主、省政府、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巴新采矿和石油商会的意见。

根据政策,巴新地热资源归国家所有,作为一项单独资源种类纳入《1992年矿业法》监管框架。对地热资源的任何勘探和开发行为都被界定为采矿行为。地热资源开发商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将由巴新政府依据《1992年矿业法》、参照《2004年矿产资源政策手册》,并考虑地热资源直接产出能源的特殊性质另行制定。

图克称,巴新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带,地壳运动及其相关联的火山活动频繁,具有地热资源潜力。利希尔矿业集团(Lihir Gold Mine Operations)前期勘探结果显示,巴新是太平洋地区除新西兰和美国夏威夷外少有的地热资源富集国。目前,巴新矿产资源局(Mineral Resources Authority, MRA)已开始甄别和收集巴新地热资源储量数据,并取得了一些进展。巴新已知的地热资源多位于远离人口中心的偏远地区,如妥善加以开发,可为偏远地区提供电力、供暖并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

图克最后表示,开发地热资源对巴新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其符合该国2050年发展愿景和2030年战略发展规划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导向。其次,巴新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负有推动清洁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义务,减少排放还可帮助巴新从碳排放权交易中获利。最后,相关政策将保证巴新国家和公众利益,确保他们从地热资源开发中获得好处。


责任编辑: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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