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2018年7月3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能源基本计划》。新计划明确将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位为“主力电源”,要在2030年实现把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比例提高到22%至24%的目标。新计划将2030年各种电源发电量所占比例(电源构成)确定为:再生能源占22%至24%,核能发电占20%至22%,煤炭发电占26%,石油发电占3%,液化天然气发电占27%。此外,计划还提出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力电源”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输电线路,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并网。此外,对于福岛核电站事故后饱受争议的核电,新计划将其定位为“基本负荷电源”,将其比例确定为20%至22%。
由于为应对气候变暖的国际框架《巴黎协定》已经生效,新计划还写入了至2050年的能源构想。构想强调在强化可再生能源、核电、火力发电技术进步的同时,加大对氢气、蓄电池等新一代技术的研发。此外,至2050年的能源构想还计划每隔数年对各种电源的成本和技术开发进展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使其体现在政策中。
【政策法规】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2008-05-07)
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1998-11-26)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78-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09-29)
(根据外交部网站、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产品《能源卡片》资料整理)
责任编辑: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