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乌以内阁令形式出台《2016—2020年水电发展纲要》,计划新建和改造水电站,预估金额89亿美元。根据该内阁令,乌能源公司将新建4个水电站,总设计功率2.35万千瓦,年均发电1.2亿度;改造11个水电站,将现有功率提至92万千瓦,年均发电34.6亿度。乌农业水利部将新建5个小型水电站,总设计功率7.1万千瓦,年均发电2.7亿度;改造3个水电站,将现有功率提至46.5万千瓦,年均发电14.1亿度。
【政策法规】
《2016—2020年水电发展纲要》是乌2015-2019年经济和社会领域节能和推行节能技术相关措施中的重要一项举措,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能源公司对媒体表示,为贯彻落实乌2017—2021年进一步发展行动战略,米尔季约耶夫总统已签署相关文件,批准在2017—2021年期间建设5座太阳能发电站。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2018-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7-05-12)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2016-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16-06-22)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2014-09-13)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2014-09-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宣言(2014-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3-0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2-0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11-04-21)
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关于全面深化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0-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2007-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与加深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04-06-16)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就乌兹别克斯坦发生恐怖爆炸事件发表声明(2004-04-02)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长会晤联合公报(2002-03-20)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会议新闻公报(2002-03-20)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元首联合声明(2002-0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发展与加深互利合作的声明(200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02-03-14)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元首联合声明(2001-0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0-11-07)
(根据外交部网站、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产品《能源卡片》资料整理)
责任编辑:Cher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