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斯坦资本网站11月4日消息,哈能源部、财政部、内务部、国家安全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自哈萨克斯坦境内出口石油产品的若干问题》法令,规定自2019年11月2日起6个月内,禁止通过公路运输出口汽油和柴油(汽车自带油箱和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油箱中的燃料除外)。
哈能源部称,禁止通过公路运输出口的产品还包括润滑油,但哈政府计划将其从禁运名单中除名,相关修正案将于11月5日前征求公众意见。
此前,哈能源部长波祖姆巴耶夫表示,哈汽油因价格相对较低,被大量转入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周边国家。
(原标题:哈6个月内禁止通过公路运输出口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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