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笔者认为,这将更加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助于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
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实施能耗“双控”是促进能源资源节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近些年,一些地方为合理控制煤炭,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评估中,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然而,在替代时没有科学区分原料用煤和燃料用煤,将原料用煤也纳入全部能源消费的统计,没有单列出来。这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原料用煤和燃料用煤是不同的。比如,煤化工领域将煤制成塑料、化肥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消耗一部分煤炭作为燃料,也有一部分煤炭作为原料被带进了工业产品。通常燃料用煤排放的都是二氧化碳;原料用煤则转化为产品或下游产品的原料,其排放仅为燃料煤排放的20%。所以,在统计上分开计算,在管理上分开考核,有助于做到管理的精细化。此外,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充分考虑了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的基本国情,有利于促进原料用煤产业发展,调动企业清洁高效利用煤炭资源的积极性。
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助于我国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截至2020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仅达15.9%。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5年要达到20%左右,到2030年达到25%左右,到2060年达到80%以上。全面推动能源转型,要大力推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新增可再生能源不再纳入总量考核,旨在鼓励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有助于实现中央设定的能源转型的目标。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强力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应当先立后破。在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中求进,步步为赢。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何深意?)
责任编辑: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