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服务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清洁能源国际合作,“中国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研讨会”将于4月18日上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和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将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期间还将举行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办公室揭牌仪式。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办公室(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举办,会议包括开幕致辞、主旨发言、揭牌仪式和闭幕致辞四个环节。届时将邀请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及中方各领域代表介绍各自情况、发展战略、重点领域与合作展望。
(图片来源: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办公室)
*会议议程抢先看*
注:实际议程以会议当天为准
*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中国国家能源局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签订《中国国家能源局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为统筹合作并推动《谅解备忘录》落实,2022年4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成立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承担。合作办公室将充分发挥桥梁和引领作用,立足《谅解备忘录》内容,协助策划、组织和管理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各项合作。一方面密切联络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有关部门,开展对外沟通联络,另一方面统筹国内地方、行业相关资源,打造中国对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网络。合作办公室将建立建强配套运营机制,在机制建设、交流对话、智力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精心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和成果,提升中方对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机构治理参与水平和影响力,助力中国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取得更大成绩。
*背景延伸*
近年来,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全球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大国,中国已建成世界最大清洁发电体系,清洁能源投资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一,中国的绿色技术正在造福更多国家。依托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等平台,中国与各国分享经验和务实合作,共同促进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氢能、储能等新兴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迈向绿色、包容的可持续能源未来。
过去两年,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先生三次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卡梅拉先生线上会谈,探讨加强双方对话与合作并签署了《中国国家能源局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谅解备忘录》,明确下一阶段双方深化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实施计划。在双方工作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商定的各项合作均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积极进展。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是德国于2009年倡议发起的国际可再生能源组织,旨在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促进政府间合作,总部设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在2011年刚成立时成员国有85个,至2022年底,正式成员国和地区达到168个,基本覆盖了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其主要职能是: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为成员国提供可再生能源政策咨询,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转让,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等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信息平台和产业标准,促进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
作为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具备独特的优势与较大的影响力。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展示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成绩与经验,2014年1月中国正式加入。自正式加入以来,国家能源局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合作牵头单位,高度重视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合作关系,积极履行会员职责义务,支持并参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事务性工作,在政策、活动、技术等领域开展了多项合作,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推动中国逐渐成为亚太地区较为活跃的成员国之一。
责任编辑: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