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央企变更公告称,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核建”)实施重组,中核建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近日在中核召开的记者见面会上,中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潘建明就两大集团的重组做出回应。他表示,中核与中核建重组,并不会对其他业主的核电站建设产生影响。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打造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综合性核工业集团,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核电“走出去”。目前重组方案正在按照国资委要求进行研究制定中,将适时通报重组情况和发展思路。
作为央企名录中排名前两位的企业,中核与中核建的重组是能源行业中继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国电与神华合并后,第三例落地的重组,也是2018年央企重组第一单,央企数量由此缩减至97家。
据了解,在中国核电行业,具有核电运营资质的企业只有三家——中核、中国广核集团(下称“中广核”)以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下称“国家电投”)。与后两者相比,中核的业务范围更为广泛,涉及到军工、核电、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核环保工程等全产业链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
业内人士担心,中核建并入中核后,是否会对同为核电业主的中广核和国家电投的核电工程建设产生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对此,潘建明回应称,“中核建具备同时承担40台核电机组的建造资源和能力,历史高峰时,曾同时在建30多台机组。目前,中核建在建的机组约为20台。”“两大集团重组后,仍然将继续服务中国所有的核电项目建设。”
据了解,中广核本身也参股了中核建旗下的中核华兴、中核二三两家公司,中广核旗下中广核工程公司占华兴公司13.7%的股份,占二三公司20%的股份。
潘建明还表示,中核建的建筑施工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公司经营要对所有股东负责,其业务也是市场化运作,所有核电项目都是公开招投标进行,不会对其他行业业主产生歧视,这是完全不必要的担心。
在他看来,两家集团重组将有利于加大我国核工业资源力量整合力度,实现业务互补、优势互补,优化核工业结构布局,促进核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有利于集成两家集团优势资源,打造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综合性核工业集团,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核电“走出去”。
(原标题:中核回应与中核建合并:加快核电走出去)
编辑:芦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