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经两国政府授权,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阿尔玛萨达姆·萨特卡利耶夫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的协议》。
协议约定了双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目标、对象、重大项目法律基础、实施重大项目的关键条件等内容,支持两国企业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哈境内风电、光伏等项目投资建设,并确定了首批共计1.8吉瓦的重大项目清单。
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兼国民经济部部长努尔兰·巴伊巴扎洛夫出席签约仪式,中国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主要负责同志、两国企业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责任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