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网站7月15日消息。当日,欧盟理事会通过《能源宪章条约》(ECT)现代化谈判指令,授权欧盟委员会进行谈判,对可持续发展和气候目标、现代投资保护标准、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等条约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欧盟认为,修订《能源宪章条约》的目标应是以可持续方式促进对能源部门的投资,提高法律确定性,确保高水平的投资保护。欧盟将重点推动条约纳入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转型目标等相关内容。能源宪章条约是能源领域贸易投资的诸边协议,于1994年12月签署,1998年4月生效,目前共有53个签署方,主体为欧洲和亚洲国家,包括多数欧盟成员国以及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中国、美国、加拿大、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等均是观察员国。2007年尤科斯石油公司对俄罗斯联邦政府提起诉讼后,俄罗斯于2009年退出了能源宪章条约。此次条约谈判议题经由2018年11月能源宪章部长级会议确定,包括投资保护、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REIO),投资前和(能源)过境规定等。
(原标题:欧盟理事会授权欧委会启动《能源宪章条约》修订谈判)
责任编辑:夕月